- 肖超;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构成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的关键组成部分。该制度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长期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企业年金现状,深入分析了当前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并建议通过政策设计、市场运作与监管协同三方面共同推进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2025年06期 No.468 47-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16K] [下载次数:39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4 ] - 刘健;
社保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运行的核心保障。针对当前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风险识别滞后、核查效率偏低、全链条管控不足等问题,本文以湖南省数字人社智慧大应用项目为实践基础,系统探讨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保基金监管中的应用路径。通过构建算力资源池、大模型能力底座、智能体开发平台及AI安全防护网,形成“智能预警-精准核查-闭环处置”的监管新模式。实践表明,该模式可实现基金风险的全视角识别、智能化核查与高效化处置,显著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时效性,为社保基金安全筑牢技术防线,为新时代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数字化转型提供实践参考。
2025年06期 No.468 62-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57K] [下载次数:35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2 ] - 杨洋;
本文在既往研究基础上,以探讨解决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难点问题的可行路径为出发点,深入分析了欧盟社会保障协调机制的建构动因和基本原则,以及养老金待遇分段计发的做法规则、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本文认为,“协调”是欧盟在社会保障双重属性约束条件下所选择的路径,并围绕此建立了相关制度规则和配套机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尊重各国社保立法权和制度统一;二是通过参保年限互认累加和分段计算待遇,有效解决跨国流动就业人员的权益损失风险;三是多措并举约束道德风险,更好实现权利义务对等;四是简化流程,统一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为协调机制落地实施提供重要支撑。就借鉴欧盟做法完善我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而言,本文认为应基于我国制度特点和需求,特别是全国统筹的实施目标和节奏,综合研判是否借鉴及如何借鉴,并对此进行了初步探讨。
2025年06期 No.468 77-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97K] [下载次数:16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2 ]